各系部(院):
为了提升我院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鼓励支持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学院拟在文体活动中心前面广场建立微创业一条街,为我院大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支持,现在全院范围内征集优秀的大学生微创业项目,望各单位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对象
(一)我院2010级以上在读学生均可以个人或项目小组名义申报,鼓励不同院系、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联合组建团队申请项目。
(二)项目团队成员(含申请者及创业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多个创业项目的申请。
(三)参加过创业培训和创业计划竞赛获奖人员优先。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个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并且品行良好,学有余力。
(二)申报个人或创业团队成员应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
(四)经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相抵触。禁止经营饮食业、娱乐业等。
(五)申报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大学生微创业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材料可附创业计划书、调研报告以及专利证书、科技创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可以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说明的其它证明材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
(六)申报个人或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七)申报个人或创业团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
(八)创业活动属于自愿活动,若出现任何事故,损失由创业学生或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申请流程
(一)报名咨询
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即日起接受咨询、申请,咨询电话:0354-5503895。
(二)材料提交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7日。申报个人或申报团队将《大学生微创业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的电子版交至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附上申报个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历年成绩证明,以及所有成员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推荐。
四、评审流程
(一)2013年5月21日前,由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进行书面评审。
(二)对于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进行核实,以答辩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五、公示阶段
2013年5月23日——5月26日对入围项目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六、入市阶段
通过考核及公示后按照《大学生微创业一条街建设实施方案》办理入驻大学生微创业一条街的相关手续,完成入市工作。
七、其他
(一)参加微创业实践的学生,出售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取消其经营资格,扣相应创新创业学分。
(二)学院对符合创业条件的学生提供摊位一个,学院不参与利润分配,但水电、物业等方面的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三)学生摊位的摊位费统一价位3元/天,具体位置抽签决定。成功申请摊位的摊主须交纳100元保证金并签订协议书。
(四)学院将定期考察,对不认真创业、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学习成绩明显下降,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大学生微创业一条街建设实施方案》
2.《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微创业项目申报审批制度》